申請條件

1.對象 十八歲或以上從事繪畫藝術創作的藝術家。

2.駐場時間 不限。

3. 駐場費用
駐場期間住宿、工作室(含創作材料)、餐飲、地鐵站往返交通由壹藝谷提供,費用為人民幣6,500元/月;

可選服務:壹藝谷也提供城市觀光和藝術交流服務,遊覽廣州市標誌景點,以及美術館、藝術村、創意園、畫廊等藝術機構,藝術家駐場期間(三周)兩次,費用為人民幣3,000元;

簽證及往返機票費用由駐場藝術家自負;如需攜眷,視具體情況再作決定。

4.創作內容 藝術家須在協議的時間內完成“kiwisual藝術石頭”壹大壹小兩塊的創作;創作內容完全自由,但涉及色情、政治或抄襲等情況,藝術家須對個人創作負責;駐地創作可以是單獨完成,也可與當地其他藝術個人或團體合作而成。